星期三, 五月 22, 2013

留住愛情的,是上半身,還是下半身

男人要走,是留不住的。


有些女人傻得用自己的生命去留住他, 有些女人卻天真地用身體去留住他,結果兩種女人都失敗。

愛情是由上半身開始的,然後是下半身。

上半身和下半身契合,那是最完美的愛情。

分手卻是上半身的事。

女人以為用身體可以留住一個不愛她的男人, 她就未免太高估自己的下半身了。

男人愛一個女人的時候,希望得到她的下半身。

如果她只肯給他上半身,他也是願意的。

有些男人可以長久地戀慕一個女人,他愛的是她的上半身——她的性格、她的智慧。

他就是喜歡看見她,跟她談天說地。他喜歡她,他會控制自己的下半身。

男人寧願自己的下半身受一點煎熬,他知道美麗而長久的愛情, 是上半身的事。

然而,一個男人決定離開一個女人,那是上半身的事。

他變了,他不再愛她了,他們再也合不來,往往是由上半身開始。

他和她的上半身無法溝通,他也不想再跟她的下半身親近。

要用下半身去留住一個男人, 那不過是想抓住他原始的衝動,這是多麼可悲的事?

留住愛情的,是上半身

「我寧願她帶男朋友回家過夜」淺談荷蘭性教育

http://www.frontier.org.tw/bongchhi/?p=21295

by 黃淑怡

荷蘭性教育的成功體現在全歐洲最低的青少女生育率以及青少年感染性病的比例上,近年來,包含美國與英國政府都曾投入研究經費取經荷蘭。荷蘭將性教育紮根於基礎教育中,並且以健康、開放與包容的態度看待婚前性行為。本文將從其發展歷史談起,接著提供官方數據佐證,再進入教學目標與作者實際與家長對談的田野紀錄,最後提出針對守貞教育的反思和隱憂

荷蘭於1970年代開始進行一連串基礎教育的改革,當時正逢避孕藥與避孕技術的發明,歐美掀起性解放運動,這股風潮造成了荷蘭官方正視逐漸攀高的青少女懷孕與生育率。於是1970年代中,教育部與民間團體(包含家長團體與性別團體)的合作協調下,國中(稱為secondary school)的生物課本必須納入人類生殖(human reproduction)的課綱,在內容上不僅教學生認識男性與女性的性器官,也必須解釋性行為,如何避孕,性傳染病與戀愛關係。

到了1990年,85%的中學皆落實青少年性教育的內容,另外50%的學校則提早至小學(註一)開始。荷蘭的憲法第23條保障學術與教育自由,家長有權利因宗教信仰或個人信念等因素,自由選擇小孩就讀的學校,因此直到今日,仍有少數的天主教與基督教學校拒絕教授青少年性教育課程,但會請有此資訊需求的家長與學生自行到家庭醫生或政府立案認定的社區青少年服務中心找專業的社工師進行諮商。

若從青少女(年齡介於15-19歲)每千人懷孕率或生育率來看,根據各國官方統計(註二),英國2011年青少女每千人懷孕率為3.8,荷蘭2011年青少女每千人懷孕率為1.67,美國在2011年青少女每千人生育率為31.3,臺灣2011年青少女每千人生育率為3.68。臺灣的數字看似雖低,然而僅公佈生育率而未公佈、統計懷孕率其實充滿著現實的弔詭。那些自行至私人診所進行人工流產或上網買墮胎藥的黑數,都無法從3.68的生育率得知。究竟荷蘭如何靠著落實性教育讓每千名少女僅有1.67人在15-19歲意外懷孕,荷蘭並不提倡守貞教育或污名化婚前性行為,反而是以非常積極正面且務實的態度肯認性行為是健全人格與情感發展的關鍵角色。

根據尤思特隆(Joost van Loon, 2003)(註三)的研究報告中,荷蘭的教師手冊中關於青少年性教育的教學目標有四大點:

  1. 老師需清楚陳述人類生殖系統的功能,如何運作,懷孕與生產過程;
  2. 老師需講述避孕的方式與選擇,並且清楚明白陳述其優缺點和對身體可能造成的影響;
  3. 讓學生討論各種避孕的方法並給與意見回饋;
  4. 老師需講述不同性傾向的性行為以及性行為發生的前提。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第一,荷蘭的性教育並未特別區分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而是將所有的可能分別並陳,這樣可以避免性別少數學生被出櫃或被污名,其背後的預設立場是讓學生尊重並以開放的心態面對生命中所有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將人類的多元性行為與性傾向當作是未來也許每一個學生人生都會遭遇的階段,現在也許還沒發生,或永遠都不會發生,但如果遇到了也不須恐懼或慌張。這樣的性教育也讓荷蘭成為西歐國家中同志或跨性別學生遭受校園霸凌比率最低的國家。

第二,荷蘭的性教育將性與婚姻和宗教脫鉤。性不是只能發生在婚姻中,也不提倡婚前守貞,但尊重這樣的選擇。凡隆認為,這和荷蘭社會與法律中家庭的多樣化有關。小孩可能出生於同居父母的家庭,但父母雙方並未結婚只是同居。小孩可能出生於同志家庭或小孩有其認養的父母。考慮到社會的多元,因此不能只以異性戀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作為教材的範例,這樣才能反應真實並教導學生每一種家庭對於國家社會皆同等重要。

美國社會學家艾咪思查雷(Amy T. Schalet, 2011)(註四)分別訪談了數十位美國及荷蘭中產階級的家長對於青少年性行為與戀愛關係的研究發現,相對於美國,荷蘭的家長對於青少年性行為普遍採取有條件的開放與包容態度,她歸納出幾個重點如下:

  1. 荷蘭的父母經常與青少年討論有關性的議題,許多父母也不避諱在餐桌上和孩子討論性話題。
  2. 荷蘭的父母普遍認為進入青春期之後的小孩自然會有性需求,因此家長的責任就是確保當孩子真的準備好要發生性行為時,是在一個安全且衛生的環境,若發生在自己家裡至少家長可以確認雙方進行的是合意且安全的性行為。
  3. 荷蘭的家長並不會禁止青少年的交往,且常常主動關心小孩目前的感情狀況,對於交往對象的家庭與家長也常有互動與往來。
  4. 荷蘭的家長會很清楚明確的告訴小孩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就是說如果你/妳真的準備好和心愛的人發生性行為,你/妳必須要體認到背後可能的風險(例如:懷孕與性病),那妳/你是否知道該怎麼預防?
  5. 荷蘭的家長不認為婚前性行為是錯誤且可恥的事情,反而是找尋未來伴侶或配偶重要的探索過程,但跟妳/你發生性關係的那個人,你/妳必須先讓我認識,讓我先見過讓家長安心。

筆者在自己的研究訪談中,也常和華人移民母親討論子女性教育的議題。許多母親坦承,這和他們原本的價值觀有很大的衝突,但是孩子現在所身處與生長的環境已經和過去她們的年代不同,學校願意這樣誠實的、明白的教導孩子健康的性教育與成熟的關係,其實對於家長來說反而是一件好事,因為親子彼此都知道未來可能會遇到的狀況。一位媽媽很坦承的告訴我:「如果她真的準備好了,我也確認她交往的對象是OK的,那我寧願她帶男朋友回家過夜,至少我知道我女兒是安全的,對方知道我們家長的立場也不敢隨便糟蹋或甩掉我女兒,對吧。」

荷蘭對於青少年性行為的尊重仰賴於政府、學校與家長的配合和合作才能造就其超低的青少女懷孕率。但若一昧只是以不切實際的守貞教育,不惜污名化且弱智化青少年的主觀判斷能力,否定其理性思考與選擇的可能,對於健全人格發展並無多大益處。更不要說目前臺灣的某些教會團體拿著過去美國失敗的守貞教育企圖以新瓶裝舊酒,在網路上散播許多似是而非、過度簡化的言論,不僅再現了強制異性戀思考且把人類的身體與性當成洪水猛獸,更浪漫化了守貞教育背後的恐性思維。

我個人並不反對也尊重願意婚前守貞的決定,但將此道德神聖化並貶抑其他選擇實屬不妥。當美國與英國都開始反省過去性教育的缺失並以荷蘭為借鏡時,為什麼還要繼續擁抱擺明是失敗的結果當夢幻範例?希望這篇簡短的文章能打開另外一扇性教育之窗,讓讀者看見不同的風景。

註一:荷蘭的義務教育始自4,因此國中約是10-11歲。
註二:由於各國在2011年並未皆在網路上公開青少女生育率,因此數據為懷孕率,有些為生育率。本文僅將該數據作為背景資料,提供參考。美國數據來自疾病管制局(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英國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UK National Statistics);荷蘭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Centraal Bureau voor de Statistiek);臺灣數據來自國民健康局。
註三:Van Loon, Joost. 2003. Deconstructing the Dutch Utopia: Sex Education and Teenage Pregnancy in the Netherlands. UK: Family Education Trust.
註四:Schalet, Amy T. 2011. Not Under My Roof: Parents, Teens and The Culture of Sex.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